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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讯!安克创新(300866):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调整投资细项和实施进度

2022-12-27 21:36:38

证券代码:300866 证券简称:安克创新 公告编号:2022-086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调整投资细项和实施进度


【资料图】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克创新”)于 2022年12月 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调整投资细项和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地点、调整投资细项和实施进度(以下简称“本次募投项目调整”)。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募投项目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属于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形,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92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4,1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66.3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71,912.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合计人民币 144,934,655.95元后,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 257,418.53万元,其中超募资金 117,535.10万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0年 8月 13日到位,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20]7-88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
1深圳产品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46,141.1546,141.15
2长沙软件研发和产品测试中心项目35,904.4335,904.43
3长沙总部运营管理中心建设和升级项目19,415.5019,415.50
4补充营运资金项目40,000.0040,000.00
合计141,461.07141,461.07
2020年 9月 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35,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78%)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0年 10月 12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年 9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3)。

2021年 2月 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 48,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40.84%)新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球化营销服务和品牌矩阵建设项目”,项目建设期为两年(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2021年 3月 9日,公司召开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1年 2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

2022年 2月 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与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的议案》《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及实施进度的议案》,增加投资,同时就“深圳产品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长沙软件研发和产品测试中心项目”和“长沙总部运营管理中心建设和升级项目”部分投资细项,如研发设备(含研发模具、样品等)支出、办公设施支出、预备费等进行了适当调整;并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调整了部分募投项目的使用进度。2022年 3月 16日,公司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两个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2年 3月 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与使用超募资金增加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和《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及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调整后投资金额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投入金额已投入金额比例
1深圳产品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82,595.7582,595.7579,663.0096.45%
2长沙软件研发和产品测试中心项目35,904.4335,904.4321,489.8859.85%
3长沙总部运营管理中心建设和升级项目19,415.5019,415.508,698.5344.80%
4补充营运资金项目40,000.0040,000.0040,000.00100.00%
总计177,915.68177,915.68149,851.42-
注:上述数据尚未经审计,实际以后续公司经审计的数据为准,下同。

三、本次募投项目调整的原因及情况

(一)增加实施地点、调整投资细项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公司“长沙总部运营管理中心建设和升级项目”系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19,415.50万元,实施地点为长沙,计划建成后公司将拥有以一体化集成运营平台为支撑的销售运营中心、营销传播中心、客服服务中心、信息技术支持中心、供应链管理中心和职能运营管理中心。

由于公司主要产品为消费电子产品,相关配套上下游产业链较多集中于粤港澳大湾区,且公司主要的研发技术人员集中于广东省深圳市,为满足产品研发设计销售的一体化需求,公司在深圳配套提供了销售、营销、供应链和职能运营等项目实施和募集资金使用,现增设深圳市为该项目的实施地点。

基于上述实施地点的增加,且综合考虑公司信息系统软件定制化程度较高,软件采购后还需持续投入人员成本,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计划调整项目投资细项如下表所示:

序号投资项目细项调整前投资金额(万元)调整后投资金额(万元)调整金额(万元)
1器材设备购买-1,383.101,383.10
2办公设施378.45378.45-
3人员成本8,027.059,637.291,610.24
4信息系统设备及软件11,010.006,797.62-4,212.38
5场地租赁费-1,219.041,219.04
项目总投资19,415.5019,415.50-

(二)调整实施进度的原因及具体情况

公司“长沙总部运营管理中心建设和升级项目”投资目的系为公司的研发、销售、管理等各环节提供一体化集成运营平台,提升经营效率,为保障公司经营规模持续增长、市场拓展提供支持性条件。伴随公司人员规模持续增加,对于运营管理要求持续提升;同时疫情背景下,数字经济持续升级,客观上要求公司更加谨慎地根据外部环境、市场需求做出投资决策,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计划对该项目募投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调整。

公司“深圳产品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同样系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调整后计划投入募集资金为 82,595.75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投入募集资金79,663.00 万元(未经审计),已投入进度为 96.45%。由于该项目所购物业目前仍在建设期,尚未达到使用标准,公司计划对该项目的实施进度进行调整。

综上,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调整前达成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后达成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
1深圳产品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目2022年 12月 31日2024年 12月 31日
2长沙总部运营管理中心建设和升级项目2022年 12月 31日2024年 12月 31日

四、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 12月 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调整投资细项和实施进度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调整事项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及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募投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调整事项。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 12月 23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调整投资细项和实施进度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调整事项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需求,有利于保障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和公司长期发展,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调整事项。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调整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有益于公司长期经营和战略布局,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就本次募投项目调整事项履行了相应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募投项目调整事项。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调整投资细项和实施进度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

综上, 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调整投资细项和实施进度事项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地点、调整投资细项和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克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 12月 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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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meir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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